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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私家侦探;外孙可以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吗?哪些情况才可以?
时间:2025-03-04
第一,遗嘱继承。外公外婆立遗嘱将遗产留给外孙(女)。 但要特别注意的是,因为外孙(女)不是外公外婆的法定继承人,从法律角度说,他/她只是遗嘱的受遗赠人,而不是遗嘱继承人。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24条第2款: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;到期没有表示的,视为放弃受遗赠。 所以,外孙(女)要及时做出接受遗赠的表示,最好以书面方式作出,并保留好相关证据。现实中是有相关案例的,孙子不知道这条法律,没有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,被亲戚诉至法院,失去了爷爷留下的遗产。 第二,代位继承。 《民法典》第1128条: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。。。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 也就是说,如果外孙(女)的母亲先于外公外婆死亡,在外公外婆去世后,他们的女儿即外孙的母亲可以继承的遗产,由外孙(女)代替其母继承。 另外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继承编的解释》第十六条: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,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 第三,转继承。 《民法典》第1152条: 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,并没有放弃继承的,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,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。 这种情况是外公外婆去世后,遗产没有分割,其女即外孙(女)的母亲死亡,她可以继承的遗产,转给其继承人继承。 这时,外孙(女)作为其母的继承人之一(其父也是继承人),可以分得其母的部分遗产。 第四,酌情分得遗产。 《民法典》第1131条: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,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,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。 比如外孙(女)尚年幼,因父母去世或无力抚养,一直是外公外婆抚养,或者父母去世或无力赡养,一直是外孙(女)在赡养外公外婆,那么,即使不是法定继承人,也无遗嘱,外孙(女)仍可依据本条规定,取得外公外婆的部分遗产。 另外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>继承编的解释》第二十条: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,分给他们遗产时,按具体情况可以多于或者少于继承人。 第五,签订遗赠扶养协议。 《民法典》第1158条: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。按照协议,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,享有受遗赠的权利。 外孙(女)不是外公外婆的法定继承人,可以依据此条与外公外婆签订遗赠扶养协议,按协议约定取得外公外婆的遗产。 |